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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半价售好房的真相——骗贷加变相融资!签过退款协议的注意了,不受法律保护

发表于2012-02-29
这些天楼市大家谈有个热点,就是某楼盘大张旗鼓地半价售好房。半价售好房真的是打半折卖房的吗?真有这等好事?且慢判断,听我把那份退款协议分析给大家听!

先看按揭的。原文:持有本项计划购房的按揭客户,在获赠本项计划5年之内,自所购房屋银行下款之日起,每年返还房屋预售总价表总价8%金额的价值回馈,连续5年共返还住宅总价40%,回馈日期以银行下款日的一年期为标准,逐年依次类推,连续5年。

看原文可能算不过这个弯弯绕,我举个例子给大家听。按一套100平方的房子算,原价5000块一平方,总价50万。买房子的签合同办贷款,都按50万来办,开发商在贷款下来之后的一年内,按每年4万元价值返还给买房子的,连续还5年。
什么意思,还不明白?

就是你和开发商商量好,房子按25万卖给你,但是所有的法律文件都按50万来签,没有一份按25万签。同时,贷款也按50万来申请,如果你首付3成,就要贷35万的款,按35万的贷款来还利息,这个款贷下来给谁呢?给开发商。也就是说,你本来只要贷17.5万,还17.5万的利息就行了,现在却要多贷一倍,多贷出来的钱归开发商,利息还得你付风险还得你来担。

这是第一层意思。再看第二层意思,本来你按25万,首付3成即7.5万就行了,但现在你按50万的3成付首付,就要掏17.5万,等于是实际房价的60%,也就是说,实际上买房子的是掏了6成的首付,不论贷款什么时候下来,买房子的是先付了6成现金了,融资效果非常可观。

第三层意思,开发商从头到尾没有提到现金返款,“房屋预售总价表总价8%金额的价值回馈”,什么意思呢,就是说,他们还给你的即可能是物业费,也可能是代金券,甚至会是他们自已做的购房券,再买他家的房子可享受的等价抵款券,只要是价值回馈就行了,不必是现金。

明白了?买了房子的傻叉们!
发表于2012-02-2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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